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答辩通知
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申报人员:
请于2007年4月17日(周二)下午15:00到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准时参加我校对拟申报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组织的答辩,请参加人员按以下要求准备:
1.每人限5分钟。
2.讲述内容:
①本人简介,本人及拟申报学科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②本学科特色及主要研究方向;
③本学科建设的设想;
④对完成本重点学科相关指标的承诺。
3.现场签署目标责任书(由学校统一准备)。
注:要求必须本人参加答辩,否则申报无效。
研究生处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