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与2014年立项建设基地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者:yjsy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1日 )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环境,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15]9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与2014年立项建设基地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2016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由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牵头,依托所属学位授权点,联合有关大中型企事业、科研院所进行申报。合作申报双方具有产学研合作的经历,具有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社会反映较好,且双方签订联合建设培养基地协议书。

  申报的基地类型根据依托的学位授权点确定。依托学位授权点仅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可申报创新培养基地;依托学位授权点仅为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可申报联合培养基地;依托学位授权点既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又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可申报创新(联合)培养基地。没有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可按对应的一级学科申报。

  学校鼓励没有建立基地的学位授权点申报,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立项。

  各学院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支撑材料的时间节点为2014.12-2016.12,同时做好5分钟的ppt汇报准备,申报材料于2016年12月13日前交至研究生院龙子湖校区2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liang@ncwu.edu.cn。

  二、中期检查工作

  2014年立项建设的创新(联合)培养基地,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需进行中期检查。基地负责人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二份,并上交所在学院。各学院需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各学院将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中期检查材料汇总后于2016年12月13日前交至研究生院龙子湖校区2105办公室。同时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zhangliang@ncwu.edu.cn。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表.doc

  附件3:培养基地协议.doc

  附件4:中期检查报告.doc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1日

更新日期: 2016-12-01